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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922337476 丨Lv 2
    在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发生混同的情况下,能否执行股东个人财产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股东滥用公司独立地位,将公司财产用于个人用途或未严格区分财务往来,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可主张“刺破公司面纱”,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此时,法院可能裁定执行股东个人财产以清偿债务。 实践中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财产混同,例如股东个人账户与公司账户资金随意划转、共用办公资产未作区分等。但若股东能证明已履行出资义务且财产独立,则通常不承担额外责任。建议遇到此类纠纷时,通过专业法律途径厘清责任边界,以维护自身权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5-08-2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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