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因为安置房下来之后,需要在政通雄安进行不动产登记,然后打印房本(也就是房产证)那如果进行法律措施申请要回 可以吗?

    因为安置房下来之后,需要在政通雄安进行不动产登记,然后打印房本(也就是房产证),这个房产证上谁是房主就是属于谁的房子,他有权处置这个房子。跟雄安新区之前每个人的50平和村集体就没有关系了。那如果进行法律措施申请要回 可以吗 北京市

    房产 安置房 不动产登记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ask5685707733

    发布于2025-08-26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3959585085 丨Lv 1
    安置房完成不动产登记并取得房产证后,产权归属已通过法定程序确认。若想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要回房产,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安置房通常涉及特定政策分配,产权转移需符合相关规定。如果认为自身权益受损,例如存在分配不公、程序违规或产权纠纷等情况,可依法主张权利。但需注意,已登记的不动产以房产证记载为准,主张变更需提供充分证据,如原始协议、分配文件或其他能证明权属的有效材料。 法律措施包括协商、调解或诉讼等途径,但能否要回房产取决于证据链是否完整,以及是否符合政策或法律规定。例如,若能证明登记时存在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等情形,可能通过司法程序撤销登记。实际操作中,建议先咨询专业机构厘清权属关系,再针对性采取行动。 需提醒的是,安置房涉及政策性强,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化规定,需结合当地政策和案件细节综合判断。
    +1 2025-08-27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