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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何柏铃 丨Lv 4
    婚前男方购买的房产若登记在个人名下且贷款由男方承担,原则上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在离婚时需考虑补偿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收入偿还贷款的,这部分还款金额及对应房产增值部分应视为共同财产。实际操作中,法院通常会判决房产归登记方所有,同时需对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承担的还贷金额及增值部分进行合理补偿。具体补偿金额会参考还款来源、婚姻存续时间、当地房价涨幅等因素综合计算。若女方能够证明参与还贷的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则可能主张该部分还款不纳入分割范围。建议保留好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还款凭证,这对维护自身权益非常重要。- AI整理生成 -
    +1 2025-08-2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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