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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33235214 丨Lv 1
    夫妻离婚后房产仍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需要结合购房背景和实际出资来判定。若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房且无特殊约定,该房产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两年未办理产权变更不影响财产分割的实质权利,但需注意两年诉讼时效的规定。实际操作中可分三步处理:一是协商分割方案,双方可约定由一方补偿另一方后办理过户;二是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将根据还贷情况、房屋现值等综合判定分割比例;三是持生效法律文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单方登记。需特别留意,若离婚协议已明确房产归属却未及时过户,对方可能擅自处置房产,建议尽快完善产权登记手续。对于首付各半的情况,除非能证明存在借款等特殊情形,否则首付款部分一般按共同出资处理。若离婚后仍有共同还贷,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也属共同财产。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提前做好房产价值评估,并留存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原始材料。- AI整理生成 -
    +1 2025-08-2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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