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想吃hhgg
丨Lv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表明,若法院已就房屋权属作出确权判决而对方拒不配合过户,权利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实施)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这意味着,一旦法院判决房屋归你所有,即使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你已在法律上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在定兴县范围内,若法院判决已明确房屋权属但未办理过户,你可凭生效判决书直接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或在对方拒不配合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