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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100040496 丨Lv 2
    配偶擅自出售共有房产属于典型的无权处分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认定为共同财产,处置时必须征得双方同意。若发现房产已被擅自出售,可立即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异议登记,阻止过户手续办理,异议登记有效期15天,需在此期间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已完成的交易,买受人若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即不知情、支付合理对价并完成登记),原权利人难以追回房产。这种情况下,您有权向配偶主张赔偿损失,包括房屋价款及增值部分。建议及时收集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若交易尚未完成或买受人存在过错,比如明知是夫妻共同财产仍进行交易,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合同无效。实际操作中要注意时效问题,发现权利受侵害后应尽快采取法律措施。房屋买卖涉及金额较大,建议通过专业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5-08-1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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