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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东欠物业费不交,签协议让买方免责靠谱吗?

    买房时发现房东拖欠物业费不肯交,现在房东提出签协议约定这些欠费由他承担。这种协议有效吗?要是物业以后来找我要钱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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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30032694

    发布于2025-08-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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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874816683 丨Lv 0
    房东拖欠物业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约定由买方免责的做法存在一定风险。物业费属于房屋使用期间产生的债务,根据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有权向现产权人追缴欠费。即使买卖双方签署免责协议,这种约定仅对合同双方有效,不能对抗物业公司的追索权。实际操作中,物业公司通常会要求结清欠费才能办理业主变更手续。买方在交易前务必核实物业费缴纳情况,要求卖方提供物业出具的缴费证明。若发现欠费,应在过户前协商处理方案,比如从房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用于补缴。二手房交易涉及物业费纠纷的案例时有发生,部分买方因轻信卖方口头承诺或简单协议,最终不得不垫付欠费。稳妥的做法是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费结算责任,并留存部分尾款作为保证金,待物业出具无欠费证明后再支付。- AI整理生成 -
    +1 2025-08-1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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