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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房产在女方名下,男方还贷并居住,现在能重新分割财产吗?

    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时有口头约定由男方继续还贷并享有居住权。现在男方想重新分割这套房产,这种情况法律上允许吗?需要看当时离婚协议的具体约定和双方的履行情况。 北京市

    还贷 房产 居住权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5631079870

    发布于2025-08-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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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100501367 丨Lv 2
    离婚后房产归属与还贷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若房产已通过协议或判决明确归属女方,男方后续还贷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对女方的赠与或债务关系,不能直接改变产权归属。如果男方认为财产分割不公,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供新证据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诉讼,但需注意诉讼时效。关于居住权问题,若离婚时未明确约定,男方长期居住可能形成事实居住关系。但房产所有权归女方的情况下,女方有权要求男方搬离。如果男方希望继续居住,可与女方协商签订居住权协议,并到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这样能获得法律保障。还贷部分若由男方支付,建议保留好还款凭证。这部分支出可依法主张债权或要求补偿,但需注意还贷资金性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离婚协议约定、还贷资金来源、房产增值情况等因素作出裁判。- AI整理生成 -
    +1 2025-08-0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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