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 离婚后前夫用我名义贷款不还,该如何追讨?

    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以我的名义申请了几笔贷款,现在离婚后拒不还款。这种情况我该怎么追讨?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可以通过什么法律途径解决? 北京市

    贷款 还款 举报

    提问者:ask501133949

    发布于2025-07-3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2678160555 丨Lv 0
    这种情况下,首先要明确贷款的实际使用人和还款责任。即便贷款是以你的名义办理的,但如果能证明资金实际由前夫使用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还款责任由他承担。 建议尽快收集相关证据,比如银行流水、贷款合同、前夫使用贷款的凭证(如转账记录、消费记录等),以及能证明你们已离婚且贷款未用于共同生活的材料。如果贷款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可能需要进一步证明该债务属于前夫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有权向名义借款人追讨债务,因此银行可能会先要求你偿还。你可以通过诉讼向前夫追偿,要求他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前夫拒不履行,法院可强制执行其财产。 为避免信用受损,建议先与银行沟通,说明情况并协商暂缓催收,同时尽快启动法律程序。如果涉及金额较大或情况复杂,可以咨询专业人士协助处理。- AI整理生成 -
    +1 2025-08-01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