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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宝安公租房-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子女结婚是否影响续租

    尊敬的住建局工作人员: 您好! 目前情况如下: 父亲、母亲和女儿 (女儿已满18岁,作为共同申请人)3人家庭已入住两房一厅的公租房,3人均为深户。现计划近几年结婚,女儿的未婚夫在深圳无房产,但是未婚夫父母在深圳有一处房产。女儿结婚后父母确实有居住公租房的需求,无房产。 问题: 1.如果女儿结婚,女方父母是否还能继续居住现在的公租房? 2.是否有租金、面积调整? 3.如果女儿结婚后有房产是否对 女方父母居住的公租房有影响? 谢谢!期待您的早日回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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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580716174

    发布于2025-07-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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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安松林 丨Lv 2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轮候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达到规定年龄后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承租期间,申请人家庭人口数减少不再符合原住房配租面积标准的,可以继续承租至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期限届满申请续租的,产权单位或者运营管理单位根据情况调整相应面积标准的房源,或者对超出配租面积标准的部分按照市场参考租金计收。另办法规定,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承租期间因购买、继承、接受赠与、婚姻状况变化等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的,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三个月以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1 2025-07-2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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