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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委会主任如何让物业公开财务账目和房屋使用情况?

    作为业委会主任,可以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条和第34条,书面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公示小区公共收益、维修资金使用明细等财务账目,以及业主共有部分的出租使用情况。物业应在收到请求后15日内提供相关资料,拒不提供的可向房管部门投诉。 北京市

    业主 物业 物业公司 房屋 举报

    提问者:dantx306

    发布于2025-07-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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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671690806 丨Lv 2
    业主委员会主任要求物业公司公开财务账目和房屋使用情况是依法行使监督权的体现。根据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收益收支、维修资金使用等财务情况。实际操作中,业委会主任可以书面发函给物业公司,明确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完整账目和房屋使用记录。若物业公司拒不配合,业委会可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形成决议,必要时可向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投诉。物业公司若长期拒不公开,业主大会有权解聘该物业企业。需要注意的是,物业公司提供的账目应当包括公共区域广告收益、车位租赁费等所有公共收益明细,房屋使用情况则需包含公共用房出租、设备间使用等完整信息。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财务数据,业委会可考虑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核查。- AI整理生成 -
    +1 2025-07-1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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