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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只能过户给儿子,男方还能改成自己名字吗?

    离婚时约定房产归男方,但双方同意房子只能过户给两个儿子中的一个,否则女方有权要求配合过户。这种情况下,离婚后男方能把房产证改成自己一个人的名字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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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829110136

    发布于2025-07-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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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102826050 丨Lv 2
    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归属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遵守。如果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只能过户给儿子,男方单方面想变更到自己名下存在法律障碍。实际操作中需注意几个关键点:房产登记部门会要求双方共同到场办理过户手续,若女方不同意配合,男方难以单方面完成更名。即便男方通过诉讼途径主张变更,法院通常会优先尊重离婚协议的约定,除非能证明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无效情形。若房产仍登记在双方名下,男方擅自处置可能构成违约。建议男方与女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若女方同意变更,可共同办理手续;若协商不成,强行更名存在较大风险。房产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时,相关规定对子女利益的保护更为严格。- AI整理生成 -
    +1 2025-07-1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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