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拆迁
  • 婆家拆迁,儿媳妇婚前已经享受过拆迁安置,还能要求婆家给自己钱么?

    拆迁 举报

    提问者:ask4790446331

    发布于2025-07-1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朱隐隐 丨Lv 3
    这个问题需要从拆迁补偿性质和婚姻财产关系两个维度来看。拆迁补偿款通常分为房屋价值补偿和人口安置补偿两部分,前者主要针对房屋产权人,后者则与户籍在册人口挂钩。若儿媳妇婚前已享受过拆迁安置,其户籍一般不会重复计入婆家拆迁人口基数。从产权角度说,婆家房产拆迁补偿权益归属于原产权人,即公婆或配偶一方。儿媳妇作为已享受过拆迁安置的人员,除非能证明对婆家房产有出资贡献或产权份额,否则难以主张补偿款分配。但若拆迁补偿方案中包含按户籍人口计算的安置费用,且其户籍确实被纳入婆家拆迁范围,则可能享有相应份额。实际操作中需注意两点:一是查看当地拆迁政策对"一户一宅"及重复安置的具体规定;二是厘清婚前拆迁安置协议中是否包含权益让渡条款。家庭成员间可通过协商方式适当补偿,但这属于人情范畴而非法律义务。若存在争议,建议提供完整材料向拆迁部门咨询确认。
    +1 2025-07-15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