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租房 > 租房准备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7300129169 丨Lv 2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根据相关规定,租赁合同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时应根据租赁物性质合理使用。关于租金问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使用租赁物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情况,仍可随时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约定或按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合同终止时可要求出租人补偿。未经同意的,出租人可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1 2025-07-12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