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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koko1168 丨Lv 0
    夫妻一方婚前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的,该房产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在离婚时需要给予另一方补偿。具体补偿金额通常按照共同还贷总额占购房总成本的比例计算,再结合房屋当前市场价值确定。若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还贷资金来源、房产登记情况等因素作出判决。建议保留好购房合同、还款凭证等材料,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5-07-0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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