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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共同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时男方能要回出资款吗?

    婚前两人一起出钱买的房,房产证只写了女方的名字。现在要离婚,男方能把当初出的购房款要回来吗?这种情况要看当时是借款还是赠与,有没有书面约定,建议收集转账凭证等证据。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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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985201840

    发布于2025-07-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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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祁自豪 丨Lv 3
    婚前共同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时男方的出资款能否要回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男方有证据证明出资属于借款或共同购房的约定,比如转账记录、书面协议等,可主张返还出资或分割房产份额。若女方主张出资为赠与,需提供相应证据支持,否则法院可能根据公平原则处理。 房产证登记在女方名下,通常推定为其个人财产,但男方若能证明实际共同出资且未明确赠与,可争取补偿。根据相关规定,婚前财产归属以登记为准,但非登记方出资部分可能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建议保留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材料,以便主张权益。 若双方无明确约定,法院可能综合考虑出资比例、购房目的等因素裁决。实际操作中,非登记方需主动举证,否则难以直接分割房产。此类纠纷需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建议提前咨询专业人士厘清法律关系。- AI整理生成 -
    +1 2025-07-0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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