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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07192449 丨Lv 1
    离婚时未还清的房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结合购房时间、还贷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若房产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房贷通常视为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原则上属于共同债务。双方离婚时可通过协议约定债务承担方式,但该约定不能对抗银行,债权人仍有权向任何一方主张还款。对于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已偿还的贷款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剩余未还贷款部分,若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则同样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实际操作中,法院会考虑还贷资金来源、房产登记情况等因素作出裁判。建议离婚双方及时与贷款银行沟通,协商变更还款主体或提前结清贷款。若协商不成,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债务分担比例。需要注意的是,房产分割与债务承担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需分别处理。- AI整理生成 -
    +1 2025-07-0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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