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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房产等资产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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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417592605

    发布于2025-06-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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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016389040 丨Lv 0
    离婚时的房产分割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通常视为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也属于共同财产。分割时可以协商由产权登记方继续持有房产,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包括已还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应增值部分。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较为特殊。若是一方父母全款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通常视为对子女的单方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若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协议离婚时双方可自行协商分割方案,诉讼离婚则由法院根据财产来源、婚姻存续时间、双方贡献度等因素判决。需要注意的是,房产证加名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加名后即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性质转为共同共有。- AI整理生成 -
    +1 2025-06-2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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