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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家开店房屋拆迁,有营业执照却没给安置费合理吗?

    我家是临街自建房,一直用自家房子开店做生意,有正规营业执照。现在遇到拆迁,拆迁方说这是住宅不给营业安置费,这样处理对吗?我们这种情况能争取营业补偿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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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953986509

    发布于2025-06-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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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554140446 丨Lv 1
    拆迁安置费是否包含营业性补偿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根据相关规定,住宅拆迁与经营性用房拆迁的补偿标准存在差异。若房屋性质登记为住宅但实际用于经营,通常需满足三个条件: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实际持续经营满一定年限、拆迁公告前已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拆迁方应当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这部分费用独立于住宅安置补偿。实际操作中,部分地方会将营业执照作为经营认定的重要依据,但还需结合纳税记录、经营流水等材料综合判定。建议核对当地最新拆迁补偿方案,若对补偿结果有异议,可要求出具书面补偿明细说明,通过协商或法定途径维护权益。需注意不同城市对"住改商"认定标准存在差异,部分地区还涉及面积折算比例等问题。- AI整理生成 -
    +1 2025-06-2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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