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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955925388 丨Lv 1
    离婚时未交付的期房分割需要综合考虑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出资情况、贷款偿还方式等因素。若房产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实际分割时存在一定特殊性。对于仍在还贷的期房,双方可协商由一方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并承担后续贷款,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金额可参考已支付首付款比例、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预期。若协商不成,法院可能判决房屋归登记方或主贷方所有,但需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需要注意的是,开发商是否允许变更购房合同主体是关键。实际操作中,多数开发商只配合办理合同备案更名手续,贷款人变更则需与银行重新协商。若双方均不愿继续履行合同,也可协商解除购房协议,返还已付款项后再进行分割,但需承担违约责任。- AI整理生成 -
    +1 2025-06-2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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