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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913488062 丨Lv 1
    离婚后房产归属与房贷偿还责任需要区分看待。若法院已明确将房产判归对方所有,原则上房贷应由房产实际持有人承担。但实际操作中需考虑贷款合同的相对性原则,银行通常只认签订贷款合同的借款人。如果房贷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且双方共同签字,离婚后未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从银行角度而言双方仍是共同债务人。即便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也可能面临被追偿风险。这种情况下建议及时与银行协商办理贷款主体变更,或通过公证等方式明确还款责任。对于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若房产判归贷款方所有,剩余贷款自然由其继续偿还。但非产权方对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可主张相应补偿。具体补偿金额需综合考虑还贷比例、房产增值等因素协商或由法院判定。最稳妥的做法是持生效法律文书及时办理产权过户和抵押变更登记,彻底厘清权利义务关系。若对方拒不配合办理手续,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I整理生成 -
    +1 2025-06-2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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