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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买卖过户卖方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证明

    安置房买卖过户卖方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证明 北京市

    过户 安置房 举报

    提问者:cat_y

    发布于2025-06-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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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84959694 丨Lv 0
    安置房买卖过户时卖方需准备的材料主要涉及产权证明和身份证明两大类。产权方面需要提供安置房的产权证原件,这是确认房屋权属的关键凭证。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还需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声明。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卖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卖方是单位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等资料。房屋来源证明也很重要,需出示当初的安置协议或拆迁补偿协议,这类文件能证明安置房的合法来源。如果房屋存在抵押情况,卖方应当先办理解押手续,提供解押证明后才能办理过户。婚姻状况证明也需要准备,已婚人士需提供结婚证,离婚人士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税务缴纳凭证不可忽视,卖方要准备好契税完税证明等相关票据。部分地区可能还要求提供房屋测绘图纸等补充材料,具体可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所有材料建议提前准备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材料齐全可大大缩短过户办理时间,避免多次往返奔波。
    +1 2025-06-1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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