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拆迁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3208085065 丨Lv 1
    拆迁安置房在未实际取得前通常无法直接赠与他人。回迁房属于拆迁补偿权益,在房屋建成交付前,拆迁人仅有期待权而非完整产权。根据相关规定,这类房产需要先完成初始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才能进行赠与等处分行为。实际操作中,若拆迁协议已明确房号且完成备案,可与受赠人签订附条件赠与协议,待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再正式过户。需注意两点:一是部分城市对回迁房上市交易设有年限限制,赠与可能参照执行;二是赠与产生的税费与买卖不同,受赠方需按评估价缴纳契税等费用。建议先向当地拆迁办核实该回迁房是否已具备分割登记条件,再办理相关手续更为稳妥。- AI整理生成 -
    +1 2025-06-19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