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离婚后房子归我,卖房为啥还要前夫签字?

    我和前夫离婚时协议写明房子归我,房产证上也一直只有我的名字。现在准备卖房,中介却说需要前夫签字,这合理吗?离婚协议已经明确房产归属了,为什么还要他签字呢? 北京市

    产证 房产 房产证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7186212955

    发布于2025-06-10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3019001515 丨Lv 1
    房产证上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即使离婚后房子判归一方所有,在法律上仍属于共有财产状态。这时候要卖房,必须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离婚判决书可以证明房屋归属,但房产证登记信息未变更前,从物权公示效力看,前夫仍是登记权利人。房屋买卖需要所有登记权利人签字确认,这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建议先凭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把前夫名字从房产证上去掉。完成这个步骤后,就可以单独处置房产了。如果前夫拒不配合办理过户,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整个过程要注意保留好离婚协议、判决书等法律文书,这些都是办理产权变更的重要依据。- AI整理生成 -
    +1 2025-06-10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