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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跟朋友合租了一套房子,现在工作变动住不下去了,合同是朋友一个人签的一年。

    问题是现在还没到合同上规定的日期,但是我得离开了,押金(押金当初是三个朋友平摊的)可以不要,请问直接走人需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北京市

    合租 房子 押金 举报

    提问者:天津人说快板

    发布于2013-08-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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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bo7462 丨Lv 4
    一般是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我想你们合同应该没有体现什么关于 你的违约责任,不过你提前跟你朋友说一下,最好能帮他再找到一个合租的,这样你心里比较不会过意不去,是吧。
    +1 2013-08-22 举报
  • liuyue0102 丨Lv 3
    法律上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朋友协商好就行
    +1 2013-08-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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