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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出资+自己还贷的房产,离婚时协议还要履行吗?

    买房时我出了一部分钱,父母也资助了一部分,协议里写了要共同偿还贷款。现在要离婚了,这个公证过的协议还能作数吗?需要继续执行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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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553548762

    发布于2025-06-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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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metalsnail 丨Lv 4
    父母出资加上自己还贷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处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如果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是借款或赠与,通常会被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如果双方之前有协议约定房产归属,协议内容只要不违反相关规定,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般应当履行。但协议如果存在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等情形,可能面临被撤销或变更的风险。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出资情况、还贷贡献、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作出裁判。对于父母出资部分,若能提供书面证据证明是借款而非赠与,这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注意保留相关付款凭证、协议等材料,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房产问题往往涉及复杂因素,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帮助厘清法律关系。- AI整理生成 -
    +1 2025-06-0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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