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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婚后给一方子女买房,登记子女名字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想咨询下,再婚夫妻如果给其中一方的子女买房,房产证直接写子女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房子还算夫妻共同财产吗?需要特别注意什么法律风险? 北京市

    房产 房子 房产证 产证 举报

    提问者:ask2382720202

    发布于2025-06-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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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854557903 丨Lv 0
    婚后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结合购房资金来源和登记意图综合判断。若购房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且登记时未明确约定为子女个人财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对子女的赠与。根据相关规定,赠与完成后产权归属以登记为准,房屋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但配偶方可能保留对购房款的债权主张权利。若购房时能证明资金来源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夫妻双方明确约定购房款为对子女的单方赠与,则房屋完全归属子女所有。实际操作中建议保留付款凭证、书面协议等证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情况较为特殊,既不同于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完全等同于普通赠与。若子女未成年,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可代为管理财产,但不得擅自处分该房产。子女成年后,房屋所有权完全由其自主支配。- AI整理生成 -
    +1 2025-06-0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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