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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706623077 丨Lv 2
    拆迁房在离婚分割时需结合房屋来源、产权登记及拆迁补偿政策综合判断。若拆迁房原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拆迁后仍登记在原权利人名下,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或装修增值部分可能需补偿对方。若拆迁房基于夫妻共同房产置换获得,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原则上按共同财产分割。 涉及拆迁补偿款或安置房面积增减的情况,需区分补偿项目。例如,针对人口补偿的部分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对原房屋价值的补偿则倾向按产权来源处理。若安置房尚未取得产权证,法院可能暂不处理产权归属,而裁定由一方居住使用,待确权后再行分割。 实际操作中,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供购房协议、拆迁补偿合同等证据,由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平原则裁决。需要注意,部分地区对拆迁安置房有交易限制,分割时还需遵守当地政策。- AI整理生成 -
    +1 2025-06-0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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