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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东卖房要赶我走,合同没写赔偿怎么办?

    我租的房子被房东卖了,新房东要赶我走。但当初签合同时没约定卖房的经济补偿条款,这种情况我能要求赔偿吗?租房合同还有效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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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wangyegong

    发布于2025-06-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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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159730396 丨Lv 2
    租房合同未到期房东要卖房,租客权益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也就是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即使房东将房子出售,新房东也需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至约定期限。若房东强行要求搬离,属于单方面违约行为。即便合同未明确约定赔偿条款,租客仍可主张合理赔偿。通常可参考剩余租期租金、搬家费用、同类房源差价等实际损失协商赔偿金额。建议先与房东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居委会或街道办寻求调解。对于新房买卖,开发商或房东需提前告知房屋租赁状况。若因隐瞒租赁事实导致交易纠纷,责任由卖方承担。租客遇到此类情况,注意保存好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证据,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5-06-0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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