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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下别人的危房后,申请宅基地为何还要登记原房主?

    我买了一套不能住人的旧房子,现在申请宅基地重建时,工作人员要求必须登记原房主名字。这是为什么呢?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北京市

    房子 危房 举报

    提问者:ask6536352273

    发布于2025-05-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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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015833906 丨Lv 1
    危房交易与宅基地确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程序。购买危房时,交易的是房屋所有权,而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土地权益,需单独确权。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通常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挂钩,原房主作为集体成员享有资格权,这种资格不能随房屋买卖自动转移。即便房屋已倒塌或成为危房,只要宅基地未被集体收回,原房主仍是使用权人。新业主想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需先办理房屋过户,再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由原房主配合完成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实际操作中,需要原房主签字确认放弃权益,新业主才可能通过审批。部分地区允许"房地一体"处置,但危房重建还需符合当地规划。建议先与村委会沟通确权政策,再要求原房主配合办理手续。若原房主不配合,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但需注意农村宅基地转让受诸多限制,非本集体成员通常无法取得使用权。- AI整理生成 -
    +1 2025-05-3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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