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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公婆出首付买房,没签赠予协议,房产证只有老公名字,离婚时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由公婆支付首付款,但没签赠予协议,房产证只登记了丈夫名字。这种情况离婚时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后购房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但需要看首付款是否明确赠予一方。建议收集付款凭证等证据。 北京市

    赠予 首付款 购房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ask4372491523

    发布于2025-05-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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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148830886 丨Lv 2
    婚后公婆出资付首付款买房,房产证只登记了丈夫名字,这种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情形判断。根据相关规定,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是赠予自己子女一方,通常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也就是说,即便房产证只有丈夫名字,首付款部分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实际操作中,法院会重点考察购房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公婆能提供书面协议或其它证据,证明首付款是单独赠予儿子,那么这部分出资对应的房产份额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反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首付款及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产生的增值,在离婚时都需要进行分割。房产证登记情况会影响举证责任分配。登记在个人名下时,主张个人财产的一方需要承担更多举证义务。建议遇到此类纠纷时,注意收集购房时的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这对厘清财产性质很关键。- AI整理生成 -
    +1 2025-05-2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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