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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准备要租的房子.被别人租走了.我已经跟转租的人确定好时间.也要了地址邮了东西.也加房东说明了租房

    转租 租房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2120267290

    发布于2025-05-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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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400854661 丨Lv 2
    您遇到的情况属于典型的一房二租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虽然您和转租人口头达成了租赁意向,但未签订书面合同且未实际占有房屋,在法律上很难认定租赁关系已成立。不过您已实际履行了部分义务(邮寄物品),可以主张对方存在缔约过失。建议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 保存所有沟通记录(社交软件、邮件等),特别是约定租期、租金的关键证据2. 要求转租人提供与房东的原始租赁合同,核实其转租权限3. 若对方存在恶意违约,可主张邮寄物品的损失赔偿目前房屋尚未实际交付,建议优先考虑协商解决,同时做好寻找其他房源的准备。如需进一步维权,可携带证据材料当面咨询。
    +1 2025-05-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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