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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征用了有林权证政府单位不给征地补尝怎么办

    土地征用了有林权证政府单位不给征地补尝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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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393770228

    发布于2025-05-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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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8662001564 丨Lv 2
    您好,方便电话沟通吗?
    +1 2025-05-24 举报
  • ask6257610245 丨Lv 2
    是否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已签但未按协议支付,那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履行协议,如未签协议即征地,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1 2025-05-23 举报
  • 陈慧钰 丨Lv 0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个别律师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解答,你可以参考。 但因为提问者对该问题描述不是太详细,可能不符合你的情况,如果你还有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1 2025-05-22 举报
  • ask8938098254 丨Lv 1
    遇到土地征用补偿纠纷时,林权证持有人可采取以下途径维护权益。林权证是确认林地使用权的重要凭证,根据相关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若政府单位未落实补偿,建议先与征收部门协商沟通,要求其出具书面说明理由,并核对补偿标准是否符合当地最新公布的征地补偿方案。若协商无果,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常见途径。行政复议申请需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需准备林权证原件、征地公告、补偿方案等材料。对复议结果不服的,还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程序主张权利。实际操作中要注意保留征地公告、评估报告、沟通记录等证据。部分地区设有专门的征地补偿协调机构,也可尝试通过该渠道反映问题。若涉及补偿款分配纠纷,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可通过村民会议协商解决。整个过程建议咨询专业人士,确保程序合法有效。
    +1 2025-05-2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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