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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中男方承诺把房产给女儿,怎样才能让这个约定合法有效?

    夫妻协议离婚时,如果男方在协议中承诺将来把房子和其他财产都给女儿,这样的约定需要满足几个条件才能生效:1.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2.需要双方自愿签署;3.最好办理公证手续;4.涉及房产的要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建议找专业律师把关协议内容。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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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975738396

    发布于2025-05-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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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884548536 丨Lv 1
    离婚协议中涉及房产赠与子女的约定需要特别注意法律效力问题。单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并不直接产生物权变动效力,必须配合后续的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实现产权转移。实际操作中建议采取以下措施:离婚协议应当明确约定房产过户的具体时间、方式以及违约责任,最好由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如果房产尚有贷款未结清,需要先还清贷款解除抵押才能办理过户。若暂时无法立即过户,可考虑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条款,并到公证处对协议进行公证以增强法律效力。根据相关规定,父母将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需要监护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要考虑到子女的权益保护问题。为避免后续纠纷,建议在专业法律人士指导下完善协议条款并尽快完成产权变更登记。- AI整理生成 -
    +1 2025-05-1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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