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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东跑路后新房东要求续签半年才认押金,我能用押金抵房租吗?

    前房东跑路后,新房东要求我必须续租半年以上才承认我之前交的押金。这种情况我能不能直接用押金抵扣房租?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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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347428737

    发布于2025-05-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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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280229026 丨Lv 1
    这种情况需要分几个层面来看。租房押金本质上是履约保证金,原房东收取押金后跑路,在法律上属于违约行为。新房东要求续签半年才承认押金的做法并不完全合理,因为押金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因房屋所有权变更而自动消灭。实际操作中,建议先核查房屋产权变更的合法性,要求新房东出示产权证明。若产权变更合法,可以协商将原押金转为部分租金,但需要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约定。根据相关规定,承租人有权要求新房东承接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包括押金返还责任。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住房租赁管理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要注意保留原租赁合同、押金凭证、付款记录等证据材料。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建议贸然停止支付租金,以免被认定为违约。- AI整理生成 -
    +1 2025-05-1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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