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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合同到期后多付了4个月房租,房东没提续签怎么办?

    我的租房合同1月27日到期,但我已经付房租到5月27日了。房东既没找我续签合同,也没提退租的事。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多交的房租能要回来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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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714422574

    发布于2025-05-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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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591150009 丨Lv 1
    这种情况需要从合同约定和实际履行两方面来看。租房合同到期后若继续居住且房东收取租金,通常视为不定期租赁关系成立。房东未提出续签却继续收租,说明双方以事实行为延续了租赁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不定期租赁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需提前合理时间通知对方。多付的4个月房租属于预付租金,房东若无正当理由不应扣留。建议先与房东协商退还多付部分,协商时注意保留租金支付凭证和沟通记录。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双方未续签书面合同,但原有合同中的核心条款如租金标准、房屋用途等通常继续有效,其他条款则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AI整理生成 -
    +1 2025-05-1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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