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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问题:浙江省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七条中房屋的范围包括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吗

    针对问题:浙江省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七条中房屋的范围包括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吗 北京市

    集体土地 土地 自建房 房屋 举报

    提问者:ask3200010121

    发布于2025-05-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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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144841718 丨Lv 2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属于房屋范畴。相关规定对房屋的定义并未区分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只要符合建筑标准、具有居住或使用功能的构筑物都应纳入房屋管理范围。集体土地上村民依法建造的住宅,虽土地性质与国有建设用地不同,但其建筑物本身仍受相关规范约束。在城乡规划管理中,这类自建房同样需要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需要注意的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流转、抵押等权利行使会受到土地性质限制,这与房屋本身的定性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
    +1 2025-05-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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