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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办、国办部署的危险住房改造政策中,对于改造后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否有明确安排?是否会涉及产权重新分配?

    房改 房屋 产权 举报

    提问者:周嘉明

    发布于2025-05-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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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5573785970 丨Lv 2
    根据您提供的内容,关于中办、国办部署的城市老旧设施改造政策,并未直接提及危险住房改造后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也未说明是否会涉及产权重新分配。政策焦点主要集中在地下管网的安全隐患检查与升级、污水处理新机制的建立、防洪排涝系统建设以及交通基础设施的改善等方面,并首次提出“适度超前”建设防灾工程以提升城市安全标准。因此,就所给信息而言,无法确定该政策对危险住房改造后的产权归属有明确安排或涉及产权重新分配。- AI整理生成 -
    +1 2025-05-16 北京市 举报
  • ask4331531974 丨Lv 2
    在危险住房改造政策中,改造后的房屋产权归属通常遵循"原产权关系不变"的基本原则。根据相关规定,若改造不涉及拆除重建,仅是修缮加固或设施升级,原产权人仍保留房屋所有权,无需重新分配。若因安全原因需拆除重建,则需结合地方具体政策处理:多数情况下,原产权人可通过补缴差价或按比例置换等方式获得新房屋产权,保持产权人权益的连续性。对于公房或共有产权住房,改造后产权分配可能涉及政府、单位与个人的协商调整,但会优先保障原有居住权。政策特别强调,改造过程中不得损害群众合法财产权益,需通过协议明确产权处置方案。- AI整理生成 -
    +1 2025-05-1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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