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房子烂尾不用还房贷?法院判例引关注,若法院判决业主无需继续还贷,此前已支付的房贷和利息能否要求开发商或银行退还?$https://m.fang.com/ask/ask_5243527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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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烂尾不用还房贷?法院判例引关注,若法院判决业主无需继续还贷,此前已支付的房贷和利息能否要求开发商或银行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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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745076587
发布于2025-05-15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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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739359976
丨Lv 0
在此案例中,若法院判决业主无需继续还贷,业主此前已支付的房贷本金及利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根据江苏连云港中院的判例,当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时,由于开发商无法按时交房,购房者不仅无需继续承担剩余贷款,还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首付款及已支付的贷款利息。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对购房者权益的保护,认为在购房者既未获得房屋又未实际支配贷款的情况下继续还款是不公平的。因此,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房贷本金和利息。- AI整理生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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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948330444
丨Lv 1
根据法院判例,若因开发商原因导致房屋烂尾且合同解除,购房者确实无需继续偿还房贷。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需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首付款及已偿还的贷款本息,剩余贷款本息也由开发商承担。银行作为贷款方,其债权直接指向开发商,购房者无需再承担还款责任。这一判决体现了公平原则,避免了购房者既无法取得房屋又要背负债务的双重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具体退款金额需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还款情况计算,开发商应全额返还购房者已支出的所有款项。此类判例为类似纠纷提供了明确指引,购房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AI整理生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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