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1990年时《土地管理法》和《税收条例法》是否有削产农民百姓确权承包地回归集体这条政策吗

    请问一下,1990年时《土地管理法》和《税收条例法》是否有削产农民百姓确权承包地回归集体这条政策吗 北京市

    确权 土地 购房税费 土地管理 举报

    提问者:ask2283781462

    发布于2025-05-1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ask3290865721 丨Lv 2
    您好方便电话沟通吗
    +1 2025-05-16 举报
  • ask2972107723 丨Lv 2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做出的解答比较简练, 如果未能解决你的疑惑,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1 2025-05-15 举报
  • ask1009039339 丨Lv 2
    关于1990年代土地确权政策问题,需要从当时的历史背景来理解。那个时期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正处于完善阶段,土地管理主要强调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经营权的分离。根据相关规定,农户通过承包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不存在强制收回承包地归集体的普遍性政策。土地确权工作是在2000年后才逐步全面推开的,1990年代主要是稳定承包关系,明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对于承包地的调整,需要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政府批准。税收方面,当时农业税仍按土地面积计征,与土地权属没有直接关联。购房税费问题与农村土地承包属于不同体系。城镇房产交易涉及的税费,在1990年代主要包括契税、营业税等,标准与现在有较大差异。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产交易受到严格限制,至今仍保持这一政策基调。
    +1 2025-05-15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