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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卖的安置房,现在让交维修基金等费用,合同写明该我付吗?

    我21年卖了一套安置房,今年4月底物业公司突然通知要交维修基金等费用。拿出合同一看,上面确实写着这些费用由我承担。这种情况合理吗?买卖时没明确约定这些后续费用该谁出,现在该怎么办? 北京市

    物业公司 物业 维修基金 举报

    提问者:ask3089897880

    发布于2025-05-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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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345875952 丨Lv 1
    关于安置房交易后维修基金等费用的缴纳问题,需要结合购房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维修基金通常用于小区共有部位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属于业主应当承担的义务。如果合同明确约定由买方承担过户后的维修基金等费用,那么按照契约精神应当履行。但若合同未明确约定或存在歧义,则需要考虑房屋交付时维修基金的缴纳情况。若原业主已缴纳过维修基金,这笔费用通常视为随房屋所有权一并转移;若未缴纳,则可能需要现业主补缴。物业公司要求缴费时,可以要求其出示费用明细和缴纳依据,必要时可查阅维修基金专户的余额情况。对于合同条款理解存在争议的,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或诉讼途径处理。- AI整理生成 -
    +1 2025-05-1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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