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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问下老辈的房屋有写证明是给两儿子的,但证明上只有两老人的签名,两儿子要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您好,想问下老辈的房屋有写证明是给两儿子的,但证明上只有两老人的签名,该房屋当时是危房,后面两儿子改建了,因为当时停办相关证件,所以至今该房屋只有集体土地证,并且还是老人名字,土地证名字老人也已去世,另一位老人也认可该房屋属于两儿子,但现在房屋征收,公示时还是老人名字,相关拆迁部门也说要全体家庭人员签字才能办理拆迁补偿。现老人其他两个女儿要求按遗产分配,两儿子要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北京市

    房屋征收 集体土地 危房 拆迁 举报

    提问者:团见团见

    发布于2025-05-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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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445719100 丨Lv 1
    这种情况需要从权属确认和拆迁补偿两个层面处理。老辈留下的书面证明虽有两老签名,但缺乏法律效力要件。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权属以土地证登记为准,若证明未办理过户或公证,儿子们需尽快补足手续。 针对拆迁补偿问题,若房屋已被列入征收范围,需立即向拆迁部门提交书面证明材料,并申请将补偿权益人变更为两儿子。同时,要注意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涉及宅基地资格权问题,需确保儿子们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若存在其他继承人争议,可通过调解或诉讼确认权属。危房拆迁通常有特殊补偿政策,建议带着土地证、老人签名证明等材料,到当地拆迁办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同步办理继承确权与拆迁权益登记。实际操作中要注意3个月异议期等程序节点。
    +1 2025-05-0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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