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拆迁
  • 我没有。我老公名下有拆迁房。可以去房管局柜台拿户口本申请写上么

    我没有。我老公名下有拆迁房。可以去房管局柜台拿户口本申请写上么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安置房 拆迁 户口 举报

    提问者:ask4170658991

    发布于2025-05-0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shihenongtian 丨Lv 3
    关于拆迁房加名的问题,需结合安置房性质和产权登记情况判断。若安置房已取得完全产权(即红本房产证),且您丈夫同意添加共有人,可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等材料到房管局办理共有产权登记。若安置房尚未完成产权登记或处于限售期(如部分拆迁安置房规定5年内不得转让),则暂时无法直接加名。 拆迁房的产权通常以拆迁协议或原被拆迁房屋权属为依据。若原房产属于您丈夫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加名一般视为赠与,需缴纳契税等费用;若拆迁涉及补偿面积包含家庭共同权益(如户口在册人员),可能需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主张份额。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各地对安置房管理政策可能存在差异。 户口本主要用于证明身份关系,不能直接作为产权登记依据。若想通过户口体现权益,可与产权登记同步办理,但需注意户口迁移需符合当地户籍管理规定,与房产加名属不同业务范畴。
    +1 2025-05-02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