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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女方用彩礼买房加了男方名字,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多少?

    这种情况属于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有双方名字。按照《民法典》第1062条,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能分到的具体份额要看彩礼性质、出资比例、还贷贡献等因素,一般能分到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及对应增值。 北京市

    购房 房产证 产证 还贷 举报

    提问者:ask2408036553

    发布于2025-05-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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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472388450 丨Lv 1
    这种情况需要结合购房出资、产权登记和还贷情况综合判断。彩礼在婚前由女方使用购房,若房产证加了男方名字,通常视为对男方的赠与,房产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分。若女方有证据证明购房款主要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法院可能酌情考虑多分比例。实际操作中,法院会审查首付款来源、还贷流水、产权登记意愿等证据,结合公平原则进行裁量。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提供相关凭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AI整理生成 -
    +1 2025-05-0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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