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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7年分地时和邻居共用户口本,现在老人去世了,2011年办五保户怎么办?

    当年分地时和邻居家共用一个户口本台账,现在两位老人都去世了。这种情况下,2011年申请五保户该怎么处理?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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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087854070

    发布于2025-04-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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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734069836 丨Lv 1
    关于五保户办理与宅基地确权问题需要分开来看。五保户属于民政救助范畴,办理条件主要依据申请人年龄、劳动能力、生活来源等实际情况,与宅基地权属没有直接关联。2011年办理五保户时,民政部门主要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等条件,户口本共用户口本的情况不影响资格认定。宅基地问题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1997年分地时共用户口本的情况,需要区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状况。若当时已明确划分各自使用范围,老人去世后其份额可按相关规定继承;若未明确划分,则需要通过村民小组协调或集体土地确权程序解决权属问题。建议先查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等权属证明,再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咨询具体确权流程。两个事项的处理渠道不同:五保户问题应咨询民政部门,宅基地问题需联系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若存在权属争议,可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处理。- AI整理生成 -
    +1 2025-04-2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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