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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年购买的一手楼,办理了20年商业贷款,想咨询提取的问题

    本人2009年购买光大花园的一手楼,办理了20年的商业贷款,现在还在还贷,请问:1、现在可否办理公积金的按月还贷和购房款首付款的提取?2、已出房产证,是我跟父母三人共有,请问提取的额度是不是购房款和利息的三分之一?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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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653098651

    发布于2025-04-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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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765014538 丨Lv 1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一、不可以办理按月还贷提取,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才可办理按月还贷提取。我市缴存人或配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办理购房提取:1.在广州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3.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其他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只要符合上述购房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产权人及配偶均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每3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所需材料、提取额度及频次可查阅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操作指引链接:二、按照2024年1月1日份起实施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以该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有提取人总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产权人为非配偶关系的,若房屋已明确产权份额,按产权份额各自计算可提取额度;房屋未明确产权份额,提取额度按产权人数量平均计算。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5-04-1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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