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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765629108 丨Lv 1
    离婚时安置房的分割需要结合安置房的性质和来源综合判断。如果安置房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应当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安置房来自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置换或拆迁补偿,且未约定为共同财产,原则上归原产权人所有。对于婚后拆迁获得的安置房,要区分拆迁补偿款是基于房屋面积还是人口因素,前者侧重产权补偿,后者可能包含对家庭成员的生活保障。在分割时既要考虑房屋来源和贡献,也要兼顾对弱势方的适当照顾,可以通过协商确定折价补偿或产权份额比例。涉及具体权属争议时,建议双方持购房协议、拆迁安置协议等材料咨询专业人士。对于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安置房,根据相关规定不宜直接作为夫妻财产分割。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量房屋出资、居住需求、子女抚养等因素作出裁判。- AI整理生成 -
    +1 2025-04-0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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