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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910209122 丨Lv 1
    拆迁房尚未实际取得时涉及离婚分割,需要综合考量房屋来源、安置补偿协议签订时间以及双方贡献等因素。拆迁房权属认定通常以拆迁时被拆迁房屋的产权状态为基础,若原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获得的拆迁安置房原则上也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拆迁房屋原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拆迁后置换的新房是否转化为共同财产,需看婚姻存续期间是否有共同还贷、装修等投入行为。安置房未交付不影响财产分割,法院可依据拆迁协议约定的权益进行判决。双方可协商由一方取得房屋权益并向另一方补偿差价,若协商不成,法院可能暂不处理实物分割,待房屋具备过户条件时再主张权利。需要注意的是,拆迁涉及人口因素补偿的,配偶因户籍或居住产生的补偿份额应予以考虑。实际操作中建议保留拆迁协议、付款凭证等材料,便于厘清各方权益比例。- AI整理生成 -
    +1 2025-03-2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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