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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离婚时如何认定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共同财产。但婚前个人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等,仍属个人所有。离婚时,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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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639613258

    发布于2025-03-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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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250528589 丨Lv 1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根据相关规定,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在离婚时,这些财产应当进行公平分割。认定共同财产时,需要明确财产取得的时间和方式。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明确为个人所有的财产,通常不视为共同财产。在处理共同财产分割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法院对该方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 AI整理生成 -
    +1 2025-03-2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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