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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有住房,另外租房,租金提取

    同志你好:本人目前因工作地远离自购住房,想以租金形式提前公积金,目前不符合规定。实际情况是这样,我2018年在南沙区工作时,自购房屋。后因失业,重新找工作在增城区,已经在增城区租房3年。我妻子近日怀孕,日常在番禺区工作,目前在酒店公寓租房,我两人月租金支出达5000元。周末往返南沙住房,驾车费用也有500元。因为工作地和住房地远离,工作日常交通租房成本昂贵。所以想向公积金中心,提取我妻子的公积金,用于租房,如何办理解决我们的经济压力? 北京市

    公积金中心 酒店公寓 公寓 购房 举报

    提问者:ask5601669554

    发布于2025-03-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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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490191034 丨Lv 1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自有产权住房的,不符合租房提取条件。我市缴存人或配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办理购房提取:1.在广州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在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3.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其他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只要符合上述购房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产权人及配偶均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提取额度及频次可查阅以下指南: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操作指引链接: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链接如下:操作指引链接:以按揭购房的条件申请提取的,需在贷款放款后、结清前提出申请。以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需在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以非按揭购买二手楼(或拍卖房)的,需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 2025-03-0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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